第1章 姑妄言之地厌事(第3/3 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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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门养一只专门用来吃的狗,物质匮乏的年代,人都吃不饱,就不用提狗能养成什么样子了。
野史说,嬴政贵为始皇帝,但也曾因为狗食短缺,强抢老百姓的口粮喂狗。
宋人记载说,宣城县境内,“十里间有聚落,皆亡赖恶子及不逞宗室啸集,屠牛杀狗,酿私酒,铸毛钱,造楮币,凡违禁害人之事,靡所不有。
这段话里可有一个重点,“凡违禁害人之事,靡所不有”,可以看得出:屠牛杀狗,也属于违禁之事。
如果,狗肉的供应对象是生活在最底层的人的话,应该谈不上违禁吧?
贾思勰在《齐民要术》说:“犬肉三十斤,小麦六升,白酒六升,煮之令三沸。易汤,更以小麦、白酒各三升,煮令肉离骨,乃擎。鸡子三十枚着肉中,便裹肉,颤中蒸,令鸡子得干,以石连之。一宿出,可食。”
看来,现代人在吃狗肉的时候煮上几个鸡蛋,原来古人对此道早有研究。
再回想起司马迁先生写的那段鸿门宴,有一个画面是这样的:项羽给樊哙赐了一斗卮酒后,樊哙是拜谢,然后站起来喝完的。
那个时候的拜谢,可不是现在这样鞠个躬作个揖,而是双腿跪下行拜礼。但后来等到项羽再赐给樊哙一个生猪蹄膀时,樊哙就没说谢谢了,而是很粗鲁的直接把猪蹄膀放在自己的盾牌上,拔剑切而啖之。
“天厌雁、地厌犬和人厌鲤”,“盟之所用牲,贵贱不同。天子用牛及马,诸侯用犬及豭,大夫以下用鸡。”
试想一下,鸿门宴上,如果当时霸王给樊哙送上的是一钵熟狗肉,楚汉之争的最终结局会是什么个状况,还真不好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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