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 第四名受害者(第2/2 页)
林奕没想到,这凶手居然嚣张的敢在小区门口动手了。
“嗯,大斌和华子已经赶过去询问情况了。”
大斌大名顾文斌,32岁,算是林奕的前辈。名字听起来文绉绉的,但他其实壮实的很。
曾经参加市里的散打比赛得过冠军。
如果没有林奕,副队长就是他。
不过,后来林奕做副队长,他心服口服,因为破案除了体力,更需要脑子。
他也对林奕的破案能力佩服不已。
要说体力,林奕虽然看起来瘦瘦的,但体能也不输于他。
两人还比试过一场,打了个平手。
林奕笑称是大斌让了他,但大斌知道,林奕这小子,胜在速度,出手迅雷不及掩耳。
实际上,是林奕让了他。
林奕既给他留了面子,又让他知道了自己的实力,可谓是双商在线。
从此之后,大斌死心塌地的成了他的左膀。
右臂当然是华子,大名李华。
李华体力不行,但是专业知识过硬,不然他也不会破格进刑警队,光体能测试就被刷下来了。
林奕当时点名要他来。
李华进刑警队刚满2年。
还在警校读书的时候,他就帮警队破过案子。
李华最厉害的就是他在他足迹学方面的本事。
通过分析足迹,他不仅能推测出嫌疑人的体貌特征,甚至还能侧写出嫌疑人的性格特点,兴趣爱好,或者身体缺陷。
其实钱明一直怀疑他师从过哪位高人。不过李华说他就是兴趣爱好,小时候就喜欢研究这个,没事就盯着别人看。
后来长大发现,原来兴趣爱好也能成为工作,于是果断报考了警校。
不过可惜,他没能在“雨夜色魔”案中发挥所长,因为现场被大雨冲过之后,一个足印也没发现。
这让李华束手无策,所以这两个月,他一直在研究铅笔。
但一直没能找到跟凶手的联系。
林奕也一直在想,凶手为什么要选择铅笔,会不会他本身就是开文具店的。
从作案特征来看,这个凶手选择雨夜,一是不容易留下证据,二是有可能,雨夜对他而言代表着某种记忆。
另外,凶手没有对死者进行性侵,一种可能是不想留下痕迹,还有种可能是凶手是个性无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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